温馨提示:本站为乐剧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歌剧话剧

最高奖励300万元!海南修订细则支持大型演唱会等演出

更新时间:2025-04-04 09:58  浏览量:3

南海网4月4日消息(记者 丁文文)4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旅文厅获悉,日前,海南省旅文厅修订《海南省关于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及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并印发,明确符合相关奖励标准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将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奖补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2月28日。原则上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对于由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的活动,不计入奖励范围。

《实施细则》明确了参评的基本要求,申请奖补的演出活动必须是在海南省内举办的线下大型营业性音乐节、演唱会和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化艺术节展活动中引进在琼举办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对符合参评基本要求的活动,根据同一演出项目累计售票总人数规模进行奖补。同一演出活动奖补场次不超过4场(含)。

在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方面,海南对举办单位引进在琼举办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2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3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1500万元,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5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2500万、岛外观众比例超过40%,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10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5000万、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50%,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方面,对举办单位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化艺术节展活动中引进在琼举办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累计观演观众不低于3000人次,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累计观演观众不低于5000人次,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40%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岛内外观众界定以身份证件为凭据)

凡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省政府海易兑平台线上提交申请奖补相关材料。经初核后,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委召开评审会。海南省旅文厅收到完整的奖补申报材料后,将于45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海南省旅文厅按财政规定程序审核拨付。

海南省旅文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文艺类奖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激励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引进和投资大型文艺演出,提升海南演艺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最高奖励200万元!《海南省关于支持旅游演艺实施细则》印发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惠

近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印发《海南省关于支持旅游演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符合相关奖励标准的旅游演艺项目,将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奖补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2月28日。

《实施细则》共设三种奖补标准。第一种:在海南持续演出三年以上的旅游演艺项目,年度内演出场次不低于500场,且年度观众人数不低于20万人,年度演出收入达到1000万元,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种:在海南持续演出三年以上的旅游演艺项目,年度内演出场次不低于1000场,且年度观众人数不低于40万人,年度演出收入达到2000万元,省外观众比例超过60%,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三种:我省保留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节庆活动配套旅游演艺项目,演出内容为弘扬和传承中国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可列为重点扶持项目。其中项目首年度演出场次不低于300场,且年度观众人数不低于5万人次,年度演出收入达到200万元,省外观众比例超过30%,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首年度演出场次不低于400场,且年度观众人数不低于10万人次,年度演出收入达到300万元,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省政府海易兑平台线上提交申请奖补相关材料。经初核后,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委召开评审会。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收到完整的奖补申报材料后,将于45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公示评审结果。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旅游演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与吸引力,鼓励创新演艺形式,提升旅游演艺品质,通过旅游演艺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增加旅游消费,推动地方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