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次播放背后的侵权风波
更新时间:2025-04-22 08:36 浏览量:2
检察官与公安民警一起商讨案情。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以前总觉得网络世界很自由,现在才知道,未经许可使用别人的作品是这么严重的事,自己错得有多离谱。”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韩某懊悔不已。
2017年9月,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韩某负责实际经营。10月,韩某以公司名义在某平台注册名为“某娱乐”的账号,在未经享有著作权的某娱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自行从网络下载多首热门音乐作品,选取自己制作或从网络下载的图片和影像素材进行剪辑加工,制作成音乐视频,上传至“某娱乐”账号。
韩某在上传视频时,将热门音乐作品的名称作为视频的名称。凭借热门音乐动人的旋律和经过剪辑制作的画面,这些音乐视频吸引了某平台大量用户点击浏览。自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这些侵权音乐视频的完播量(播放完成度)共计数千万次,韩某所在公司获取广告分成收益共计7万余元,非法获利近3万元。
2023年7月,某娱乐公司发现自家音乐作品被擅自使用后,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举报。随后,文旅局将该线索移送至上海市公安局。
同年8月,该案被立案侦查。同月,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介入。检察官发现由于缺乏第三方机构认证,音乐视频的权属认定成为一大难题。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公安机关最终形成了作品登记证书、简谱、作品创作说明的确权链条,作品的“身世”一目了然。
除了权属问题,对韩某犯罪情节的判定也存在争议,究竟是用播放量还是完播量来认定点击数?为了厘清这一问题,检察官借助“外脑”,厘清数据计量标准,最终以完播量作为视频作品播放的判定标准,为精准认定犯罪事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证据的不断收集和固定,案件逐渐清晰。2024年11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以韩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对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经查,广告分成均汇入韩某公司的对公账户,被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该公司后被注销。检察机关认为,韩某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应当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韩某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为了促成双方和解,检察官积极与某娱乐公司沟通,转达韩某的悔罪态度和赔偿意愿。最终,韩某与某娱乐公司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2024年11月25日,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韩某提起公诉。前不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某视频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账号管理不完善、视频内容审核不严格、数据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隐患。为了促进网络平台健康规范发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3月5日,该院向该视频平台的运营方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建立全流程账号监管模式、构建全方位审核机制、提升信息监管能力,希望平台加强管理,从源头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检察院的建议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认识到在平台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为用户提供一个更加规范、安全的网络环境。”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视频平台运营方高度重视,表示将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