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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鄱湖之声•文旅共生”中国鄱阳湖(都昌)音乐嘉年华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6:47:56  浏览量:3

为切实维护“鄱湖之声•文旅共生”中国鄱阳湖(都昌)音乐嘉年华活动期间都昌县第一中学空中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音乐嘉年华的顺利举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都昌县第一中学以及周边部分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1、以都昌县第一中学为中心半径1公里,真高150米以下范围内。

2、管控时段:2025年6月21日16:00——2025年6月21日22:30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1、除经同意的现场新闻、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飞行外,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2、如有飞行需要,依法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向都昌县公安局申请报备并书面批准。

3、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驱离、迫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临时空中管制区区域详见示意图,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居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照执行。

监制:朱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