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新疆唱给你听”歌曲征集中!
发布时间:2026-03-30 11:15:58 浏览量:4
第四届新疆文化艺术节
“新歌唱新疆”暨“我把新疆唱给你听”
歌曲征集活动
社会各界音乐创作爱好者、专业音乐人、词曲作者、音乐院校师生、文艺院团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动讲好新疆故事,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6年3月19日至4月6日举办第四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根据《第四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方案》安排,由新疆流行音乐协会等单位承办“新歌唱新疆”暨“我把新疆唱给你听”歌曲征集。现将歌曲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1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
新疆流行音乐协会
新疆艺术研究所
新疆文化艺术研究会
新疆评论家协会
活动安排:
歌曲征集阶段:
3月27日-6月10日
作品集中评审阶段:
6月12日-6月14日
优秀作品公示阶段:
6月15日-6月22日
Part.2
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不限年龄、职业、地域,专业音乐人、业余爱好者、院校师生、文艺院团、文化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报送新疆题材作品。
Part.3
征集时间及要求
本次歌曲征集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00:00至6月10日24: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Part.4
作品要求
1.
主题导向
鼓励原创,发掘扎根新疆沃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富于时代精神的艺术精品,充实新疆文化艺术资源库。
2.
原创权属
须为今年新创原创作品,不可用AI创作,拥有完整独立著作权,未公开发表、未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无版权纠纷。
3.
形式规范
风格不限,流行、民谣、摇滚、民族融合、说唱等均可;语种不限;时长一般控制在3-5分钟;需提交完整歌词、曲谱、演唱音频小样。
4.
合规要求
内容积极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
Part.5
报送方式
(一)报送材料
1.《第四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新歌唱新疆”歌曲征集报名表》
(签字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征集报名表在下载专区下载(见附件);
第四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新歌唱新疆”歌曲征集报名表.docx
2.歌词电子版(Word/PDF 格式);
3.曲谱电子版(简谱或五线谱);
4.作品音频文件(MP3/WAV格式,音质清晰);
5.创作者身份证/机构资质扫描件。
(二)报送邮箱
邮件主题命名:新歌唱新疆+作品名+作者姓名/单位
(三)联系人
新疆流行音乐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18290869757
Part.6
评选方式
由新疆流行音乐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不超过征集作品总数20%的优秀作品。
Part.7
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报送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主办方及执行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公益宣传、展演、推广、录制汇编等非商业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报送材料不予退还,请报送方自行留存底稿。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流行音乐协会所有。
新疆流行音乐协会
2026年3月27日
